MENU

發票日期

發票號碼

隨機碼

姓名

電子信箱

手機號碼

*溫馨提醒:上傳類別錯誤、
發票金額為0元或負數者,不具抽獎資格

確認送出

最好的早晨,最好是

一天最美好的開始
值得用最好的方式對待它
拿上一瓶Dr. Milker極鮮乳
把握最舒適的時間
選個最合適的角落
佈置成喜歡的樣子
用自己喜歡的方式
讓美好生活不再只是嚮往
從這一刻開始最好的享受

享受一杯最好的鮮奶
是開啟美好早晨的儀式感

Dr. Milker以講究的細節、守護「最好的」初衷
堅持成分無調整,保留接近生乳的天然原味
自然純淨的味道,滑順濃醇的口感
讓輕啜的每一口,都是稀有珍貴的享受
美好的早晨,值得用最好的Dr. Milker寵愛自己
將品味化為幸福 , 開啟美好的一天

實現你嚮往的最好早晨

即日起 ~ 5/28
極鮮乳
烤麵包機界的夢幻逸品

BALMUDA The Toaster蒸氣烤麵包機



10名(價值:9,990元)

\ 買越多中獎機率越高哦!/

最好的早晨,最好是
發票登錄抽獎

活動辦法

  • 活動期間:2024/04/22(一) ~2024/05/28(二) 23:59 (以活動單位系統時間為準)。
  • 活動辦法:於上述指定活動期間內,至7-ELEVEN購買Dr. Milker極鮮乳,並至本活動網站(https://bestmorning.drmilker.com.tw/)登錄發票號碼,即可參加抽獎。每人登錄發票張數不限,登錄越多中獎機會越高。本活動僅限居住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之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或居留證者參加。
  • 活動獎項:BALMUDA The Toaster蒸氣烤麵包機(K05C-WH 白色),共10名(定價$9,990)
  • 中獎公告:活動單位將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人,中獎名單將於6/4(二) 公布於活動網站,並於6/11(二)前寄出Email信件及電話通知中獎人。

  • 兌獎方式與說明:
    1. 中獎人應自行查詢中獎資訊,活動單位也將以Email以及電話通知中獎人並提供中獎相關檢附資料檔案,中獎人須於6/21(五)前自行下載通知信件中檔案,填妥後以紙本掛號方式寄回:【104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20號4樓A室/Dr. Milker抽獎活動小組收/聯絡電話:02-2502-8838】
    2. 中獎人須於6/21(五)前以紙本掛號方式寄回檢附資料(需檢附資料依照通知信件中說明為主,包括但不限於:購買發票及明細正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填寫完整並親簽中獎確認函)。中獎者逾期提供前述資料者或文件不齊全或文件未完整正確填寫者,將視同中獎人放棄中獎資格,中獎名額將不進行遞補。
    3. 中獎發票證明須有明確活動指定商品(Dr. Milker極鮮乳)的交易明細,方可兌獎,如有遺失、毀損、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發票號碼或購買品項,視同無效且無法領獎。活動單位及/或活動小組對於中獎人所檢附之兌獎文件有最終審核及詮釋權。
    4. 若中獎者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中獎資格,恕不辦理兌換,活動單位及/或活動小組亦不另行通知,包含:發票之購買與寄送時間非於本活動期間內(以郵戳為憑)、發票之購買品項或通路非本活動指定或無法清楚辨識、發票已捐贈、已作廢或已退貨。
    5. 發票注意事項:
      1. 以【電子發票】(即有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提供證明者,須將實體發票正本與其他指定文件,以郵局掛號寄至活動指定地址進行驗證審核。
      2. 以【無實體發票】(即無列印紙本電子發票∕手機條碼電子發票∕非手機條碼電子發票)提供證明者,須將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列印成紙本(詳見下方第3點及第4點),並附上載具號碼(手機條碼∕悠遊卡卡號∕一卡通卡號等)與其他指定文件以郵局掛號寄至活動指定地址進行驗證審核。
      3. 「載具發票/雲端發票」登錄者,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載具查詢消費發票」,下載或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列印紙本寄回,作為兌獎之依據。
      4. 使用非手機條碼之載具(如icash等)消費並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不列印紙本發票),須擷取中獎的電子發票詳細畫面(包含統一發票號碼及購買明細)列印紙本寄回。
      5. 使用商品券、禮券、禮物卡、APP或線上支付工具點數……等方式兌換產品而無發票證明產出者,不具參加資格。
      6. 發票金額為0元或負數者,不具抽獎資格。
    6. 中獎人提供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內容須清晰且完整呈現身分證內容,不可遮蓋或屏蔽身分證之內容。
    7. 中奬人不得對本活動獎項要求更換、轉讓、轉售、兌換其他獎品或折換現金,活動單位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參加者及中獎者均應無條件同意接受替代獎品。
    8. 中獎確認函的中獎者姓名(以身分證姓名辨識)需與活動抽獎姓名相同方可兌獎,故本活動限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自然人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8足歲。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須另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協同辦理兌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兌獎。
    9. 中獎者所提供之發票正本(無實體電子發票除外)及所有繳交之文件恕不退還,兌獎所提供之發票視同中獎者放棄統一發票當期奬項兌換之權利。活動單位對中獎者提供之發票正本僅供本活動兌獎證明之用,不會用於任何本活動兌獎證明以外用途。
    10. 如因寄送過程中發生信件遺失、信封破損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原因,導致兌獎憑證遺失或無法辨識,或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中獎者同意活動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
    11. 活動單位有權要求中獎者提出證明文件以核對、確認其身分。參加者及中獎者應保證其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完整、真實、有效,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之法律責任應自行負責,與活動單位無關,不配合提供或逾期未提供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該身分之資料 或因中獎者所提供、輸入之資料有誤、不實、不全或有遲延、無法辨識、 毀損、聯繫不到中獎者或有冒用/盜用第三人資料之嫌疑或其他無效情況者,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活動單位得撤銷其參加及中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品且不另通知,亦不得要求重寄或補寄。

  • 獎品發送與兌換:
    1. 活動單位核對中獎者身分及資格無誤後,將於收齊中獎者提供有效且完整的領獎資料後於6/27(四)起寄發獎品(獎品將由承辦單位創異促動股份有限公司之活動小組寄送)。
    2. 本活動係活動小組依中獎人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無法順利送交,中獎人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活動單位及活動小組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7/5(五)前致電活動小組,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3. 需寄送的獎項將以包裹郵寄,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事由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活動單位亦不負賠償責任。獲獎者未於郵局或宅配通知招領截止日期前領取獎品或通知信函者,視同放棄,其中獎資格將被取消。活動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活動獎項之權利。

  • 注意事項:
    1. 活動單位(包括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受委託執行本活動之承辦單位創異促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活動小組,於本活動辦法合稱「活動單位」)保留隨時變更、暫停、取消、終止、延後、延長本活動及解釋本活動內容、修改活動辦法、變更各項日程、變更公布名單及變更獎項(獎品)之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更換活動等),如有變動將於本活動網站內公布,不另公告或通知。請務必完整詳閱本活動辦法,參加本活動者視同已詳閱並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如有任何爭議,皆以活動單位之解釋及對本活動的最終決策結論為準,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2. 參加者於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本活動辦法及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之內容,參加者依活動方式留下抽獎資料之同時即屬參加本活動。參加者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含各注意事項、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補充公告及其他相關要求之規範等(以下合稱「活動規範」)。 參加者並同意活動單位(即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承辦單位創異促動股份有限公司及活動小組)公布中獎名單時,以其個人之資料(姓名、電話、發票號碼)直接公布。
    3. 本活動同一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僅具一次中獎資格,且不予重複中獎。
    4. 於本活動期間內所登錄的發票可累積抽獎機會,登錄越多發票,中獎機率越高,惟每張發票僅有一次中獎機會。
    5. 本活動不接受手寫發票及已開立買方統一編號之發票。
    6. 若為非手機條碼之雲端發票(例如發票存於會員載具),請先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超商門市機台做歸戶設定。
    7. 登錄活動之抽獎發票或其銷售明細上需載有明確之指定商品名稱,若購買品項另備註於銷售明細或購買清單中,中獎後需連同發票一併提交,若遇中獎人之發票及消費明細正本無法符合活動資格時(包括但不限於:無法確認品項、發票號碼、數量、消費日期),則視為無效。
    8. 登錄之發票需於活動期間內開立。
    9. 登錄發票為電子紙本發票者:中獎人需保留登錄發票之正本並向店家索取購買明細正本,並依本活動辦法提出。若登錄之發票或明細正本遺失而無法提出、發票或明細正本與登錄資料不符,或發票或明細正本破損、字跡模糊或因其他情形導致無法以肉眼辨識發票或明細完整內容時,將取消中獎資格。
    10. 此活動不包含以商品券、禮券、禮物卡、APP或線上支付工具點數……等方式兌換產品,無發票證明產出者即不具參加資格;發票金額為0元或負數者,亦不具抽獎資格。
    11. 登錄發票為已歸戶手機條碼載具發票(雲端發票)者:請務必於購買商品時告知店家印出消費明細正本,電子發票儲存於雲端發票平台,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與列印發票及交易明細。若為須檢附紙本資料寄回之獎項,中獎人需將此列印資料連同店家消費明細正本寄回給活動小組,作為兌獎作業之依據,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中獎資格。
    12. 中獎人一旦將中獎的中獎發票寄至本活動小組,視為放棄該發票正本及明細正本之所有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該發票,縱其後因中獎發票正本及購買明細有延遲寄回、遺失、無法辨識、毀損或發票之購買日期不在活動期間之情況、網路技術、不可抗力因素、資格不符、資料錯誤或其他相類似情形而遭本活動小組取消中獎資格或喪失中獎資格亦不得請求返還該發票。除依本活動辦法應中獎項外,中獎人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活動單位或活動小組返還該發票或額外給予其他補償或主張任何權利。
    13. 參加者如有違反活動規範、不配合、從事不當或不法行為、攻擊、詆毀活動單位之虞及/或情事發生(以下統稱「不當行為」),活動單位得逕自取消其參加資格及/或中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並追回已發放之獎品,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向不當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或採取其他司法程序。不當行為概由活動單位認定,不另通知或說明解釋,參加者及中獎者不得異議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4. 參加者同意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本活動的資料或記錄,皆以活動單位之電腦系統與時間紀錄為準。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填寫或寄出之資訊或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毀損或無效情況,或使獎品發放延遲、遺失、錯誤,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活動單位將不做任何通知,參加者及中獎者不得提出異議。
    15. 參加者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惡意退貨、灌票、輸入假發票序號、登入假帳號等、或從事其他不當或不法行為、攻擊、詆毀活動單位之虞及∕或情事發生(以下統稱「不當行為」),活動單位得以取消其參加資格及∕或中獎資格,不另行公告或通知,並得追回已發放之獎品,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向不當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或採取其他司法程序。不當行為概由活動單位認定,不另通知或說明,參加者及中獎者不得異議並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6. 活動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登錄不實資料、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之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活動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得對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推究法律責任,就活動單位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或中獎者請求賠償,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17. 中獎者應依活動單位通知於指定期間內完成身分核對及領獎相關手續(包括詳實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提供指定文件、繳納稅金等),如有未依規定及指定期限詳實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提供指定文件、繳交稅金、資料錯誤∕不全、無法∕難以取得聯繫、或其他致領獎相關手續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及領獎權利。
    18. 本活動之所有獎項不得轉換或折換現金;贈品圖片僅供示意參考,實際規格以獎項的文字說明及注意事項說明為主,獎項以公佈於本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活動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19. 中獎人不得將中獎資格轉讓他人。
    20. 活動單位非獎項製造者或提供者,且與各項獎項或服務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因此本活動獎項之保固或兌換期限均依廠商出廠時實際提供者為準。中獎人同意如領取後對獎品之使用方式、售後服務、保固等發生任何爭議,概與活動單位無關,且不負任何擔保責任,請逕洽該獎品之實際製造或提供廠商處理。
    21. 參加者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將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所有內容及細則及活動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之行為,活動單位得取消其兌換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22. 參加者及中獎者保證其所填寫、提出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中獎資格,如活動單位或任何第三方因此受有損害,參加者並應自行負擔一切民刑事責任。若獎項業經配送,並有向中獎人請求懲罰性賠償金及相關行政費用與他損害賠償之權利。
    23. 抽獎及中獎資格均須經活動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一切查驗標準以活動單位之認定為準,並為唯一憑據,拒絕配合之參加者即喪失中獎資格。
    24. 如參加者無故寄回非活動單位指定之資料,如非本活動中獎之發票,活動單位不負任何保管責任,亦無義務返還寄送者。
    25. 本活動相關配合廠商及廣告公司與其員工皆不得參加本活動。
    26. 活動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動並將另行公告於活動網站。本活動詳情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27. 凡領獎後(含獎項寄出後)關於獎項之使用與維護,活動單位概不負責,獎項使用方式∕注意事項∕使用期限∕限制條件等,請中獎者自行參閱其相關說明並留意遵守,活動單位不為中獎者(含其他使用獎項者或第三人)因使用(或未依獎項通常使用方式使用)而所受損害或所失利益負任何責任。
    28.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之持有中華民國身份證或居留證者參加。
    29. 本活動為機會中獎活動,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元,中獎人須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以利申報中獎扣繳憑單,並請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中獎收據。中獎人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如果中獎人不願意給付中獎商品之稅額或不願意提出身分證明,則視為中獎人自動棄權,不具中獎資格。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 機會中獎稅。活動單位次年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獎項價值以活動單位實際購買獎品之統一發票或收據金額為準。(有關「中獎獎金之扣繳稅款」以財政部發佈之條款為準)。
    30. 參加者若不願意配合活動規範及/或活動單位指示,則視為自動放棄參加及中獎資格。若參加者違反活動規範致活動單位遭受損害時,參加者應賠償活動單位因此所遭受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對第三人之賠償、律師費用等)。任一活動單位如因活動作品而遭致任何第三人控訴侵害著作權及/或其他權利時,經通知參加者後,參加者應立即出面協助解決。參加者同意活動單位得依自己之判斷與第三人成立調解及/或和解,且參加者應負擔活動單位所同意之賠償金額並對活動單位負完全賠償責任。

  •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1. 參加者於登錄發票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同意活動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之姓名、地址、電話、e-mail帳號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之一般個人資料,如不同意,恕無法參加活動或獎項寄送。活動單位將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
      1. 個資權益宣告:活動小組及活動單位因舉辦本活動,為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擬參加之參加者下列事項:
      2. 蒐集人: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活動承辦單位 創異促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稱「活動單位」)。
      3. 蒐集之目的:贈獎等相關程序、相關Dr. Milker行銷目的範圍內使用(包括但不限於Dr. Milker品牌商品行銷活動、DM或電子報寄送、廣告資料、商品、售後服務及宣傳等)。
      4. 個資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如姓名、住址、電話、行動電話、載具驗證碼等。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C011個人描述: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C093財務交易:支付方式、消費紀錄等。
      5.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自2024年4月17日起至執行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之資料所需保存期間/中獎者資料依稅法定保存七年。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活動小組、活動單位、執行本活動之必要相關人員及執行上述目的所需之協力廠商。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6. 參加人對於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如下:
        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惟依法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參加人請求為之。如欲行使前述權利,請以口頭或書面通知活動小組辦理,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電話:02-25028838
      7. 參加人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如參加人不願意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將被取消中獎資格。
      8. 活動小組及活動單位尊重參加人之權益,絕不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從事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人個人資料,且非經同意,絕不任意竄改或洩漏或提供第三人使用。若有逾越上述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活動小組及活動單位將事先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並取得參加人書面之同意。

【Dr. Milker活動小組】聯繫資訊
  1.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20號4樓A室
  2. 活動小組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3. 活動小組客服電話:02-25028838
  4. 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10:00~12:00,14:00~17: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暫不提供服務